签农民工工资怎么办?
签农民工工资怎么办?工资总额是多少,哪些劳动报酬不属于工资?工资协议不明确,单位未及时支付工资怎么办?员工的工资是多少,试用期员工的工资标准是多少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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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工资总额包括哪些部分?
根据《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》(1989年9月30日国务院批准,1990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发布)的规定,工资总额由以下六部分组成:小时工资;计件工资;奖金;和补贴;加班费;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。
1.小时工资是指按小时工资标准(含地区生活费补贴)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。包括:按小时工资标准完成工作所支付的工资;实行结构性工资制度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本工资和岗位(岗位)工资;新员工见习工资(学徒生活费);运动员的体育津贴。
2.计件工资是指为完成的工作按计件工资支付的劳动报酬。包括:实行超额累进计件、直接无限计件、有限计件、超定额计件等工资制度,按劳动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个人工资;根据工会任务的合同方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;以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的方式支付给个人的工资。
3.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。包括:制作奖;节约奖;劳动竞赛奖;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奖励工资;其他奖金。
1.工资协议不清楚怎么办?
订立时,约定的劳动报酬必须明确具体,包括劳动报酬的法律后果等相关内容。实践中,一些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,对劳动报酬的处理含糊不清或口头约定,往往导致。
工资应在劳动合同中规定,但不一定要用具体金额表示,也可以用明确的计算方法表示,如计件工资发放时,应写明计件定额和计件单价。提成工资应当注明提成基数和比例。
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中必不可少的条款,《》第18条进一步规定了工资协议不明确时的处理程序。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、劳动条件约定不明确引起争议的,可以按照以下程序处理:一是双方重新协商工资标准,适用集体合同约定的标准;如果前两步解决不了问题,用人单位应该同工同酬。用人单位认为同工同酬不同的,应当承担举证责任。
然而,当工人们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时,他们必须注意证明他们主张的事实。也就是说,要注意收集相应的证据,比如工资条和相关手续。以免因举证不力而承担法律后果。
最近更新时间:2020-03-03。